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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的针对性举措,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并明确要求将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涉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以及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纳入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长期以来,医美到底是医疗活动还是美容服务,不仅医美行业内部人士说不清楚,就连一些监管部门也云里雾里。说是医疗,却不是为了治病;说是美容,可动辄打药开刀。以近些年爆出的典型案件看,一些商业机构正是瞅准了这一监管上的短板,抓住很多人的爱美之心,毫无顾忌地打出了医美的旗号,使得医美行业乌烟瘴气、乱象频仍。有的医美机构为了多赚钱,明里暗里干着超经营范围、超相关资质的医美活动,只要不出事就什么事都没有,出了事往往也能用钱去摆平;人命案都挡不住其追逐利益的贪婪和脚步;有的医美人员只是在一些医美机构跟着实习培训过,就戴上首席专家、经验丰富等高帽,什么手术都敢做、什么药品都敢用。野鸡医美机构、二把刀专家泛滥,美容变“毁容”,微整形变“危”整形,如此医美,导致一些消费者在付出了较大经济代价的同时,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加强对医美行业的监管,已成消费者强烈呼声;打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也从未止步。此次11个部门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尤其是给医美定性,纠正了过往在医美与生活美容管理上的一些误区,极有针对性。医美不是医疗和美容玩跨界,更非“三不管”的地界,而是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都有明确界限的医疗活动。是医疗活动,就得按照开展医疗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办。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跨部门综合监管,几乎考虑到了医美行业上下游的所有链条、把准了各个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即从登记管理、资质审核、“证”“照”信息共享、通报会商、联合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起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
安全治标更要治本,给医美戴上医疗的紧箍,从而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医美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防止医美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更是为了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消费者要擦亮双眼,选择有正规资质的医美机构和有从业资格的医美人员,千万不要图便宜,在非法机构让非法人员在自己身上随便动刀。毕竟身体是自己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外表再美离开了身体健康毫无意义。(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