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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2-038);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9);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7 日、6 月 2 日、7 月 2 日、8 月 2 日、

告》

 (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6、2022-054、2022-056、2022-066、2022-068、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

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4.8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

价为 16.7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09 万元。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

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

告书。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

体说明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2,658,43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 次 回 购 股份 事 实 发生 之 日前 五 个 交易 日 公 司股 票 累 计成 交 量的 25%( 即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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