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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摒弃 “挖墙脚”式招商
据《半月谈》近期报道,部分地方政府为争项目加码招商政策,互挖存量企业,甚至内耗成了地方“互害”。
招商引资是地方抓经济、强产业的有效手段。为招引企业、培育产业,不少地方使出了浑身解数。合理的竞争有助于提升办事效能、改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但问题是,有的地方急于完成招商引资指标任务,陷入内卷内耗、恶性竞争的招引争夺战,由此滋生出政策无效耗损、“超常规优惠”等问题。
一家企业的发展需要定力,一个产业的培育也需要时间。凡是注重长远发展的企业,都会考虑一个地方产业基础的支撑,以及产业规划的引领。“挖墙脚”式招商,让一些“候鸟型”企业短期内尝到了甜头,但同时企业在“搬来搬去”中也可能错失发展时机,始终找不准创新发展和长期经营的正确方向。对于一个地方来讲,独立培育热点产业的确不易,但只想着“挖墙脚”,永远挖不出自己的优势、挖不出蓬勃的活力。招商变抢商,互相“挖墙脚”,不仅加剧了地方财政负担,更助长部分企业“短期套利”心态。此风不刹,就会助长更多企业萌生“搬一次赚一笔”的投机心理,助长更多地方信奉“挖来主义”的功利化、短视化思维。
针对一些招商引资乱象,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招商引资不是招进来就完事,还要从自身基础和条件出发,考虑项目与当地资源禀赋的适应性、与长远规划的协调性。能够拿出多少优待条件,更不能急躁冒进、盲目加码,既需要考虑政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也应该综合权衡投入成本和可得效益。
当前,各地在招商引资上的“自主空间”很大,加强地方招商引资规范化研究,划底线、设上限,严格限制“超常规优惠”,有其现实意义。还应看到,拼资源,拼优惠政策的时代已经过去,科学规划是统筹招商的重要手段,这就需要清楚自身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和优势所在,找到合适的产业发展路径。招商引资的目的不在于引进了多少企业、完成了多少项目指标,最终还得看产业的走势和前景,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增量。坚决摒弃“互挖墙脚”的招商,沉下心来谋划基础实、前景广的产业,才能真正实现地区与企业之间的互利共赢。(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