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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安康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康波,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邢健,安康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海明玉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安康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艳丽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通报了全市法院推进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落地见效的工作做法、主要成绩。正式发布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安康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就《工作方案》起草背景、起草过程、目的意义进行解读。
据了解,近年来安康法院坚持党对破产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府院联动机制,把破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陆续出台《破产案件立案指南》《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操作规范(试行)》《企业破产案件中选定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操作规范(试行)》,规范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优化管理人选任和管理,完善审计、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选定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市场化导向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全市法院逐步建立起33名员额法官、12名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与中国银行安康分行合作签约建设安康中院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充分运用网络提高办案效率。聚焦破产纠纷实质化解,采取多种手段提升破产资产处置质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价值功能,挽救具有再生希望的企业,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社会多方利益共赢。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破产申请案件28件,受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5件。立案受理破产清算案件22件。成功处置岚皋县川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破产清算案,为完善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了积极作用。
据悉,《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市中级法院和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共17家成员单位共同组建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联合或专题会商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制定政策文件、筹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等事项。细化各单位在破产处置工作中的42项职责,构建包括“常态化协调机制、企业风险分类监测预警机制、个别协调机制、联合调研和提案机制、书面函告机制、信息通报机制”等在内的6项推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的配套机制。
《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建立市政府及各部门与市中级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力处置”的长效联动工作模式,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职工安置、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招商引资、金融协调、登记变更、信用修复、费用保障、打击逃废债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作用,破解企业退出难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可预期的高质量营商环境。
下一步,安康中院将不断加大“破产保护”理念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依法稳妥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司法救治功能,让具备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更早地进入破产程序,依法进行重整和和解,使其恢复生机。特别在缩短办案周期、推进简案快审、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深化府院联动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实现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在6个月内办结,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晨晨 通讯员 钱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