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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企业社保登记

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不符合纳入新机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向住所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已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注册开户的企业,已自动办理参保登记的,则不需要再办理参保登记。


(资料图片)

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注:超有效期限内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

2.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推荐查询:网上开户流程

注意事项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在海口市或澄迈县办理参保登记,三沙市注册的企业可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省直不受理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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