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社保登记
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不符合纳入新机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向住所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已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注册开户的企业,已自动办理参保登记的,则不需要再办理参保登记。
(资料图片)
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注:超有效期限内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
2.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推荐查询:网上开户流程
注意事项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在海口市或澄迈县办理参保登记,三沙市注册的企业可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省直不受理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